律师解析:
1.明确合同约定。
若合同对商铺押金和
违约金有规定,按约定执行。
2.押金退还。
租赁结束且承租人无违约,房东应退还押金,无故克扣的,承租人可协商、调解或
诉讼索回。
3.违约金判定。
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结合合同履行等情况确定。
违约方可主张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调整。
4.
争议解决。
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调解,调解无果可诉讼,由法院裁决。
关键是依据合同和法律处理。
案情回顾:小许租赁小胡的商铺,签订了
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小许提前解约,小胡扣除了小许的押金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小许认为小胡扣除押金不合理,违约金数额过高,双方就押金退还和违约金金额产生争议。两人先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后申请调解也无果,小许遂决定
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中对商铺押金及违约金有清晰规定的,应按约定执行。在租赁关系结束且承租人无
违约行为时,押金应如数退还,若房东无故克扣,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本案中小许提前解约构成违约,小胡扣除押金符合约定。
2、违约金的确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等综合判定。若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调整。小许认为违约金过高,可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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