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若贷款人需符合具备起诉债权人的条件,方可起诉对方。具体而言,当借款人对贷款金额持有异议时,可行使诉讼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司法机关予以确权,从而明确借款的准确额度;针对贷款利息所产生的争议,债权人未能主动采取法律行动的情况下,借款人亦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贷款的实际利率。

欠债人房产拍卖后的债务分配问题招标法院若决定将债务人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的话,对于其中拥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多个债权人,则应予以优先清偿;而如果各个债权人在对拍卖所得执行标的都不存在担保物权的情况下,便需要依照执行法院所采取执行措施的实施时间顺序来获取相应的偿还;若执行的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所有债务,那么在各个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未设定担保物权的前提下,就应当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来获得清偿。

在欠款未清的情况下,私自将欠款人车辆开走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当债务人欠款导致房屋被拍卖时,应优先满足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的需求。若无优先权债权人,则根据执行法院的具体情况和时序确定受偿次序。若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且无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则按债权比例公平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