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法律分析:
(1)婚后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房屋作为重要财产,处分时需双方协商一致。
(2)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房产部门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目的是保证交易真实合法,减少后续纠纷。
(3)若一方擅自卖房,另一方有权主张合同无效。但当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产权登记,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不过擅自卖房方要赔偿另一方损失。
提醒:
婚后卖房尽量夫妻共同签字,避免擅自处分引发纠纷,若情况特殊,建议咨询以分析具体法律风险。
(一)夫妻卖房前应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一方擅自卖房引发纠纷。
(二)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夫妻双方务必共同到场签字,确保交易符合规定。
(三)若一方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可通过公证委托的方式,让另一方代为签字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1.婚后卖房通常要夫妻共同签字。因为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多属共同财产,房子是重要财产,处分得双方协商一致。
2.房产部门办手续时,一般会让夫妻双方到场签字,保证交易真实合法,避免纠纷。
3.一方擅自卖房,另一方有权主张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付合理价且办了产权登记,另一方追不回房屋,不过擅自卖房方要赔偿对方损失。
结论:
婚后卖房原则上需夫妻共同签字。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作为重要财产,处分时需双方协商一致。房产部门办理买卖手续时,一般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目的是保证交易真实合法,避免后续纠纷。若一方擅自卖房,另一方有权主张合同无效。但当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且已办产权登记手续时,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不过擅自卖房方要对另一方损失进行赔偿。若在婚后卖房相关问题上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