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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赁期间遇拆迁装修费归哪方

时间:2025.06.0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413人
律师解析:
1.租赁房遇拆迁,装修费归属按以下情况处理。
租赁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
2.无约定时,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租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未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造成房屋毁损需恢复原状
3.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则适当补偿;
不同意利用,双方按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4.因不可归责双方的事由解除合同,剩余租期内装修残值损失,双方公平分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案情回顾:

小许将房屋出租给小李,租赁期间该房屋面临拆迁。小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双方租赁合同未对装修费归属作出约定。现小许和小李就装修费补偿产生争议,小李认为自己装修投入较大,应获得全部补偿;小许则觉得不应承担过多费用。

案情分析:

1、因租赁合同未约定装修费归属,需依据法律规定处理。若小李经小许同意装修,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小李可拆除,但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应恢复原状。
2、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若小许同意利用,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适当补偿小李;若小许不同意利用,双方需按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此次拆迁属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应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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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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