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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借名后遇到纠纷该如何解决

时间:2025.06.0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41人
律师解析:
1.双方可先自行协商,结合借名买房的约定与实际履行状况来确定解决方案。
2.协商无果时可诉讼解决,诉讼中要提供书面借名协议、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借名事实,法院会综合审查判定房屋归属。
3.有借名协议通常按约定处理,无书面协议则考量口头约定、付款及使用情况等。
4.若存在恶意借名损害他人利益,受损方可请求撤销借名行为。
解决纠纷关键是收集证据、认定事实,合法维权。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约定借小李之名买房,小许支付全部购房款,但未签订书面借名协议。房屋登记在小李名下后,小李拒绝将房屋过户给小许,称房屋是自己所有。小许认为自己是实际出资人,应拥有房屋产权,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双方因未签订书面借名协议引发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小许若要主张房屋产权,需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如出资凭证、购房手续等。
2、法院会综合审查小许提供的证据,考量购房款支付、房屋使用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房屋的实际归属。若小许能充分举证,法院可能会支持其诉求;若证据不足,小许可能面临败诉风险。若小李存在恶意借名损害小许利益的情形,小许有权请求撤销借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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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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