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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跑路怎么做法律赔偿

时间:2025.05.3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53人
律师解析:
1.开发商跑路,应尽快向法院申请其破产清算,明确资产情况。
2.购房者可凭购房合同证据,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
3.房屋建成,可要求办理产权登记,确定房屋归属;
未建成则可解除合同,要求返还房款、利息并赔偿损失,损失含直接与可得利益损失。
4.涉及银行贷款,购房者仍需还款,可起诉开发商担责。
5.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走法律程序维权。

案情回顾:

小何与某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房款,然而开发商突然跑路。小何陷入困境,一方面房屋未建成无法交付,另一方面还要向银行偿还贷款。小何认为开发商违约,应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而开发商已不见踪影,其资产状况不明,小何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小何可尽快向法院申请对开发商进行破产清算,以此确定开发商的资产状况,为后续索赔提供依据。
2、小何可依据购房合同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由于房屋未建成,小何有权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已支付的房款、中介费等直接损失,以及房屋增值预期无法实现的可得利益损失。
3、虽然涉及银行贷款,小何在开发商跑路后仍需承担还款责任,但他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相应份额。同时,小何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各类证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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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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