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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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网签后买方违约的法律责任探究当二手房屋交易完成网上签约之后,若房主违反合同规定,买方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其退还定金及支付违约金,并对相应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反之,若为买方违反合约,则需依照合同所载明之责任义务,支付规定的违约金,同时已支付的定金亦不予退还。

二手房交易中逾期交房达一个月之久,如何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当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的交房期限完成房屋交付时,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违约责任。首先,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开发商每延迟一日交房,就应当向购房者支付其已经支付的总房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具体的金额将由双方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其次,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履行义务,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

二手房买卖当中,卖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责任:开发商经催告后,如能合理期限内履行,买受人不可解除合同,但可索赔;若开发商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且无正当理由,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损失。

若二手房开发商延期交付一个月,根据购房合同和相关法规,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一定百分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按合同约定。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房款和利息,同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