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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业主一房多卖受害者如何维权

时间:2025.05.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69人
律师解析:
一房多卖的情形下,回迁房业主作为受害者,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1.收集证据
这是维权的基础。
要尽可能收集与房屋买卖相关的各类证据,像房屋买卖合同,它能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付款凭证,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可证明自己支付房款的事实;
还有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情况证明,如水电费缴纳记录、物业费缴纳凭证等,以此证明自己与卖家存在有效的房屋买卖关系以及交易事实。
2.审查产权状况:
核实房屋是否已过户给他人。
若未过户,依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可请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让卖家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若房屋已过户给他人,业主可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房屋差价损失等。
3.协商与诉讼
先尝试与卖家协商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会依据收集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判决,从而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了回迁房买卖合同,小朱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然而,小胡却将此房又卖给了小李,并为小李办理了过户手续。小朱得知后,认为自己先与小胡有买卖关系,房子应归自己,而小胡和小李则认为过户完成房子归小李,三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可收集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实际占有使用情况证明等证据,证明自己与小胡存在有效的房屋买卖关系。由于房屋已过户给小李,小朱无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获得房屋,可依据《民法典》要求小胡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包括房屋差价损失等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判决,以保障小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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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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