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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全额购买经济适用房产权归谁

时间:2025.05.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63人
律师解析:
1.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产权归属:
一般来说,如果个人全额购买经济适用房,产权通常归购房者个人所有。
经济适用房是带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可以购买。
当购买人付清全部购房款项后,就能依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2.部分地区的特殊规定:
但在一些地区,对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有特殊要求。
例如,某些地方规定在一定年限内,房屋依然保留保障性属性,房屋转让等交易行为可能会受到限制。
只有在达到规定年限后,购房者按照相关政策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才可以取得完全产权,此时房屋就能自由进行交易。
3.建议:
所以,经济适用房具体的产权情况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
购房者在购买时,一定要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弄清楚自己拥有的权益,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出现产权方面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全额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认为自己支付全款后应拥有完全产权,可自由交易。但当地政策规定,在一定年限内该房屋性质仍带有保障性,转让受限,满规定年限并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才可取得完全产权。小朱觉得不合理,与相关部门就产权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一般情况下个人全额购买后取得房屋所有权,但部分地区有特殊规定。本案中当地对转让年限及补缴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有明确要求,符合政策。
2、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应详细了解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明确自身权益。小朱未提前了解政策,导致产生产权争议,后续应按当地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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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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