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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欺诈卖房购房者如何维权

时间:2025.05.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61人
律师解析:
无产权房屋买卖有很大法律风险,购房者可按以下办法维权:
1.要是已经签了合同,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卖方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不过,撤销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情况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也就是说,发现对方欺诈后,得在一年内去处理这事。
2.可以要求卖方把已付的购房款退回来,还要算上利息。
同时,卖方可能要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比如付了50万购房款,最多可能拿到100万赔偿
3.注意收集能证明卖方欺诈的证据,像和卖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还有卖方承诺有产权的书面材料等。
这些证据在维权时很重要。
4.如果和卖方协商没用,就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起诉时,要把购房过程说清楚,讲明白对方的欺诈事实。
诉讼过程中,要配合法院调查,这样才能尽量挽回自己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欲购买房屋,小李称自己有一套房屋可售。小朱查看后与小李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房款。入住后小朱发现该房屋无产权,认为小李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合同、返还房款及赔偿。小李则称已告知小朱房屋情况,不存在欺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小朱能证明小李欺诈,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
2、小朱有权要求小李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小朱需收集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小李欺诈的证据。
4、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起诉,清晰阐述购房过程及欺诈事实,配合调查以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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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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