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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合同怎么维权

时间:2025.05.1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47人
律师解析:
当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购房者可以按以下方法维权:
1.审查合同效力
仔细查看所签合同,如果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向相关方面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
这样一来,就能够追回自己已经支付的房款和相应利息,同时还能要求对方赔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2.确定房屋归属:
要是所有合同都有效,那么先合法占有房屋的人在维权时会更有优势。
另外,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人,依法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3.追究违约责任
没有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房的人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如果卖房的人把房子卖给别人并且办理了过户,导致购房者没办法拿到房子,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已付的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且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建议购房者及时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通过和对方协商、向法院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屋先后卖给了小李和小胡,并分别签订了购房合同。小李先行支付了房款并合法占有了该房屋,而小胡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未取得房屋的小李认为自己应拥有房屋,与小胡和小朱产生争议,要求解决房屋归属问题并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需审查两份购房合同的效力,若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可主张相应权利追回房款等。因合同均有效,小李先行合法占有房屋有一定优势,但小胡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也享有房屋所有权。
2、未取得房屋的小李可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等。若无法取得房屋,小李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要求小朱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同时小李应及时收集证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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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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