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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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之前,要先搞清楚被告的身份信息和具体诉求。只有法律规定可以自诉的案件才可以,比如侮辱诽谤这种需要告诉才处理的或者被害人有确凿证据的轻罪才行。而且,被害人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法院在受理之前会严格审核这些条件,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证据充分。

侵犯通信自由罪,主要是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这两项权利。通信自由,指的就是公民可以自由地使用书信、电话等通信方式,不受非法干扰。而通信秘密,主要涉及的是通信内容,包括信件、电报等,还有通信双方的私密交流。任何人都不能非法隐匿、销毁、拆开他人的信件,或者检查、扣押、扣留、监听通信内容。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侵犯通信自由罪情节严重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多次或大规模隐匿、损毁、非法开启信件; 2.严重干扰他人工作生活,危害身心健康; 3.非法开信、篡改内容、公开隐私、侮辱人格、损害信誉,这些都属于严重违法的行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