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状应该写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有效吗
该问题的答案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实践中的相关规定。通常而言,在民事诉讼中,原告需要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
然而,如果由于被告的不当行为导致原告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原告有权利在起诉状中提出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请求。最终,诉讼费用究竟由哪方承担,则需等待法院的裁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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