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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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集体土地的职务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关于非法侵占土地罪之法律制裁措施:通常情况下,应判处三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在特定情形中,如若导致国家或集体财产受到极其重大的损害,则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谓“非法占用土地罪”,其含义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故意玩忽职守、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侵占土地资源,情节严重者所构成的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向公众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中的员工,在其职权范围内合法利用职务便利而私自侵吞、盗窃等方式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犯罪标准的话,那就必须承受涉嫌职务侵占罪名带来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身边某些人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情况,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犯罪标准,那么他们的行为无疑是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指高管人员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涉及国有或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共财产,金额较大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侵占金额大者,刑期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甚至无期徒刑,均需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时,刑罚更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向公众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中的员工,在其职权范围内合法利用职务便利而私自侵吞、盗窃等方式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犯罪标准的话,那就必须承受涉嫌职务侵占罪名带来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身边某些人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情况,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犯罪标准,那么他们的行为无疑是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向公众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中的员工,在其职权范围内合法利用职务便利而私自侵吞、盗窃等方式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犯罪标准的话,那就必须承受涉嫌职务侵占罪名带来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身边某些人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情况,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犯罪标准,那么他们的行为无疑是构成了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