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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的返还范围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5.04.19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149人
律师解析:
合同解除后,其返还范围的确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已履行给付的返还:
合同中已履行的给付通常需相互返还。
若一方基于合同取得了财产,就应当归还给对方。
2.标的物的返还方式:
标的物能返还的,要进行原物返还。
像交付的特定物品,需完好无损地归还;
若标的物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例如已被消耗掉的货物,则应进行折价补偿
3.损害赔偿
若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受了损失,就涉及损害赔偿问题。
受损的一方有权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合同解除而遭受的损失。
4.特别约定的执行:
若合同中对解除后的返还及赔偿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应按照约定执行。
总之,合同解除后的返还范围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方面因素,从而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小许向小李交付了特定货物,小李支付了货款。后因某些原因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小许要求小李返还特定货物,小李却称货物已消耗无法返还,只能折价补偿,而小许认为折价补偿不合理,双方就返还方式产生争议。同时,小许称因合同解除遭受了损失,要求小李赔偿,小李对此也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给付应相互返还。本案中小许交付的特定物若能返还应原物返还,现货物无法返还,小李应折价补偿。
2、若小许在合同履行中受有损失,有权要求作为过错方(若小李存在过错)的小李赔偿因合同解除所遭受的损失。另外,若合同有特别约定且不违法,应依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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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律师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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