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合同签订后,原则上双方都应积极履行。
依据《
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对
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要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保障合同顺利执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
2.违约的判定与责任
若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就构成违约。
违约方要承担相应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赔偿损失等。
以
买卖合同为例,若卖方不交货,买方有权要求其继续交货,也可要求
赔偿因未按时收货导致的损失,如生产停滞带来的
经济损失等。
3.可不履行合同的情形
存在法定或约定的
免责事由时,当事人可不履行合同。
比如遇到
不可抗力,像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当事人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但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此外,若合同约定了附条件或附期限生效等特殊情况,在条件未达成或期限未到之前,当事人暂时无需履行
合同义务。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小何向小李购买一批货物。合同签订后,小李却迟迟未交货。小何要求小李继续交货并赔偿因未按时收货造成的损失,小李则称近期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按时交货,不应承担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小李不交货的行为若不存在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2、若小李所述不可抗力情况属实,且其及时通知了小何并提供证明,那么小李可不承担民事责任。若无法证明,则需承担违约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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