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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案件管辖地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5.04.1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84人
律师解析:
1.职务侵占案件通常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涵盖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含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相关地点。
若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继续状态,那么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继续实施的地方均属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2.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适宜,可由其管辖。
3.对于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职务侵占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案情回顾:

小何在A市的公司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犯罪行为实施地在A市,而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在B市。A市和B市的公安机关都认为自己对该职务侵占案件有管辖权,产生了管辖争议。同时,小何居住在C市,C市公安机关认为由他们管辖更为适宜,也参与到管辖权的争议中来。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职务侵占案件通常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本案中A市是犯罪行为实施地,B市是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A市和B市公安机关均有管辖权。
2、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适宜,可由其管辖。C市作为小何居住地,若其能证明管辖更适宜,也有管辖资格。对于几个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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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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