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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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违约事项的处理方法购买二手房产并支付定金之后,若出现毁约情形,则须依照相关法规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定金将被视为不可收回的损失。

在二手房交易中,业主不配合过户可依据合同条款处理。首先协商解决,了解对方原因;协商不成,购方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过户义务并赔偿经济损失。若选择解除协议,可要求退款并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卖房人毁约,要承担三种结果。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卖家需先解押消除按揭贷款以确保产权清晰,否则交易无法进行。交易时应注意: 1. 确认产权明晰,涉及共同所有权时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2. 检查土地性质(划拨或出让),计算剩余权益,避免因年限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3. 谨防房屋被租赁,遵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以免产生纠纷。这些因素对交易成功至关重要。

全球范围内,购买二手物业常涉及个人所得税,通常由出售方承担。但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可能达成特定协议,由购房者支付这笔税费,这符合双方自主约定原则。需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承担,同时规定了四项法定豁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