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租赁房屋
违约金计算方式:
先看合同约定:
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计算。
比如约定按租金一定比例,像租金的20%,或者固
定金额如5000元计算。
若无约定:
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计算。
直接损失方面,像因违约导致房屋损坏,维修费用就是直接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也需考虑,例如因
房东违约,租客错失的经营收益等。
不过要遵循合理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能预见损失范围。
2.司法实践情况: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
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调整。
通常认为违约金超过损失30%为过高,低于实际损失的,可要求调高。
具体计算要综合考量实际情况,以平衡双方利益,确保公平合理。
比如要考虑租赁房屋的用途、租赁期限、当地租赁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确定违约金数额,保障双方在租赁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将
房屋出租给小李,签订
租赁合同。合同中
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租赁期间,小许因自身原因
提前收回房屋,给小李造成损失。小李认为小许应
赔偿其因重新寻找房屋产生的费用以及错过的经营收益。小许则认为只需承担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双方就违约金数额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因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应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计算。小李重新寻找房屋的费用属于直接损失,错过的经营收益属于可得利益损失,但需遵循合理预见规则,即小许在订立合同时应能预见该损失范围。
2、若小许认为小李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或小李认为过低,可请求法院调整。法院通常以违约金是否超过损失30%判断是否过高,同时会综合考量
房屋用途、租赁期限、当地租赁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确定公平合理的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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