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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能否双方共同抚养

时间:2025.04.03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04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孩子能够由双方共同抚养,此在法律上称作“抚养权轮流抚养”。
2.轮流抚养要满足特定条件。
首先,双方都得有抚养意愿,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
其次,双方均具备抚养能力,涵盖经济、生活照料等方面。
再者,不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比如不能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感到不安、焦虑等。
3.这种抚养方式好处显著。
它能让孩子同时获得父母双方的关爱与照顾,最大程度降低因父母离婚给孩子带来的生活和情感冲击。
孩子可以在不同时间段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温暖,有助于其健康成长。
4.在实际操作中,双方要协商制定具体轮流抚养方案。
明确轮流抚养的周期,例如是一周、两周还是一个月等。
确定交接方式,如在某个固定地点交接,或者通过特定的接送流程等。
并将这些细节写入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中,使其具有法律效力,以此保障孩子及双方的权益。
这样既能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的亲密关系,又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相对稳定的成长环境。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二人育有一女小静。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小何和小丽都希望能多陪伴小静成长,双方产生争议。小何认为应独自抚养小静,小丽则提出共同抚养。双方都有照顾孩子的意愿和相应抚养能力,且都保证不会对小静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案情分析:

1、法律规定离婚时孩子可由双方共同抚养,即“抚养权的轮流抚养”。小何和小丽均有抚养意愿和能力,且不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符合轮流抚养的条件。
2、轮流抚养能让小静同时获得父母双方关爱,降低父母离婚带来的冲击。二人应协商制定具体轮流抚养方案,明确周期和交接方式,并写入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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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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