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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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情况下,对方未出院且未主动联系,我应如何应对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倘若遭遇到了对方明明已经康复却仍赖在医院不肯出院的情形,作为肇事者您有权要求对方立即离开医院。若双方就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肇事方可拒绝支付后续医疗费用,让对方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并按照法庭裁决的结果进行赔偿。

若事故车辆已投保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则该等拖车费用将由相应的保险机构负责承担;反之,如未购置相关险种,则拖车费用应由负有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自行负担。在此须特别指出的是,如交通事故系因非机动车辆驾驶员、行人均有意碰撞机动车所致,那么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时,若肇事方被判定承担全部责任而未能履行相关赔付义务,受害方可寻求警方协助。由当地交警部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勘验及责任鉴定后,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向相关责任人以及其所投保险公司发出通知。通常情况下,肇事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会主动采取措施进行赔偿,以防止自身保险公司因需承担相应责任而承受损失。在保险公司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一般极少发生拒绝理赔的现象。

关于对方全责情况下,保险对于住院单间的报销比例问题关于民事赔偿方面,主要涵盖以下几个主要项目:医疗费用,误工补贴,护理费用,交通出行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用,及必要的营养补充。

您有权依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标准向对方追偿损失,通常涉及到的赔偿款项有:车辆维修费用、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因事故导致的交通花费以及令人心痛的丧葬费用等等。如果事故致使您无法正常工作或者营业,那么您还应该获得相应的误工补贴;而在极端严重的情况下(例如有人不幸离世),依照相关律例总还有一笔一次性的死亡抚恤金等待着您的领取。请务必根据法律规定与具体事实来确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