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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有房屋该如何分割

时间:2025.03.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12人
律师解析:
家庭共有房屋分割得依具体情形而定哦。
1.若共有人间有约定,那就按约定来分,约定得清楚具体,像分割方式、份额啥的都得明确。
2.没约定的话,通常得考虑共有人的出资情况以及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
出资多、贡献大的,就能多分些。
3.要是房屋难以分割或者分割会降低其价值,那就可以采取折价补偿,或者把房屋拍卖、变卖,然后分割所得价款的办法。
4.分割时,得保障各共有人的居住权益呢。
比如,一方拿到房屋所有权,就得给其他共有人合理的经济补偿,让他们有地方住。
总之,分割家庭共有房屋得综合各种因素,秉持公平合理的原则,这样才能把纠纷处理好。

案情回顾:

小胡、小丽、小静三人共有一套家庭房屋。小胡认为自己出资最多,应分得较大份额,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小丽则觉得当初约定过三人平分,应按约定来。小静认为房屋难以分割,直接卖掉分钱更合适。三人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遂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若三人有明确约定,且约定中对分割方式、份额等清晰明确,应按约定分割,此为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2、若无约定,则需考虑三人出资情况及对房屋贡献大小,出资多、贡献大的可适当多分。
3、鉴于房屋难以分割,也可采取折价补偿或拍卖、变卖房屋后分割价款的方式,同时要保障各共有人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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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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