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与
羁押差异显著。
①羁押乃特定期限内对
被拘留或
逮捕者
限制人身自由之强制态。
②监视居住则是公检法在
刑事诉讼中,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于规定期限内不离住处或指定居所,对其行为监视并限制人身自由之
强制措施。
③其主要目的是保障
诉讼活动顺利,性质和程度与羁押不同。
④一般而言,
监视居住期限较短,被监视居住人有一定活动自由,与羁押严格限制人身自由相异。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调查,后公安机关决定对小朱采取强制措施。小朱认为自己不应被羁押,而应适用监视居住,他主张自己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愿意配合调查,符合
监视居住条件。但公安机关坚持认为小朱符合羁押条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羁押是在特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者限制人身自由,旨在确保诉讼顺利等。公安机关基于此认为小朱符合羁押标准。
2、监视居住是公检法令犯罪嫌疑人等在规定期限内不离住处等并监视其行为,期限短且被监视者有一定自由。小朱以此为据,认为自己应适用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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