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签订协议书的
法律效力问题,有以下要点:
一、公证非生效必要条件
夫妻签订的协议书并非一定要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协议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具备法律效力。
二、形式要件要求
协议书需采用
书面形式,清晰明确地写明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比如在
财产分配、
债务承担等方面,约定内容要具体详实,不能模糊不清。
三、实质要件规定
内容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像不能约定有违道德伦理的事项。
四、公证的作用
公证是对协议书真实性、合法性的确认方式。
经公证的协议
书证明力更强,未经公证的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同样有效,只是
发生纠纷时,
举证责任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签订了一份关于财产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协议书,未进行公证。后来小朱认为协议书没公证不具法律效力,不想按约定执行,双方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夫妻签订的协议书是否必须公证才生效。
案情分析:1、公证并非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即便未公证也有法律效力,小朱以未公证为由否认效力不合理。
2、从形式要件看,协议书采用书面形式且对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约定具体详实,就满足要求。
3、实质要件上,内容不能
违法违规、损害他人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若该协议书无此类问题,则是有效的。
4、公证虽能增强证明力,但不影响未经公证协议书本身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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