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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拖欠租金又不搬走怎么办

时间:2025.01.0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76人
律师解析:
1.第一步,需向租户发送书面形式的催缴租金通知。
在通知中,清晰地向租户阐明其已经拖欠租金这一事实,详细告知应支付的具体金额以及规定的支付期限。
并且,一定要妥善保留好通知的送达凭证,比如通过挂号信、快递等方式送达,并留存相关的单据。
2.倘若租户在收到通知后依旧没有支付租金,此时就可以依据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条款来采取行动。
如果合同约定的是仲裁方式,那么就按照仲裁的程序进行;若约定的是诉讼,那就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追讨租金。
3.与此同时,房东有权要求租户搬离房屋。
如果租户拒绝搬离,房东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让租户搬离房屋,并让租户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如搬家费、房屋空置期间的损失等。
4.在整个处理租金拖欠及相关事宜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是要妥善保留好与租金支付和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证据
这些证据包括租赁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支付凭证,能证明租户已经支付了多少租金以及支付的时间;还有通知送达凭证,以证实通知已经送达给租户。
只有保留好这些证据,在需要的时候才能有效地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案情回顾:

房东小朱将房屋出租给租户小李,小李拖欠租金。小朱按规定发送书面催缴通知并保留送达凭证,小李收通知后仍未支付。小朱要求小李搬离,小李拒绝,双方就租金及搬离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发送书面催缴通知且保留送达凭证,做法正确,这为后续可能的纠纷解决提供了关键证据,能证明已尽通知义务。
2、小李收通知后不付租金,小朱可依租赁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追讨租金,维护自身权益。
3、小李拒绝搬离,小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合理合法,要求小李承担相关费用也符合规定。
4、小朱保留租赁合同、支付凭证、通知送达凭证等证据,有助于在纠纷中证明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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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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