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刑事案件的范畴里,倘若
犯罪嫌疑人自己坦承实施了
盗窃行为,然而倘若
证据方面存在欠缺,那还是有很大可能会进行
撤案处理的。
从
刑事诉讼法的层面来考量,单单只有犯罪嫌疑人的那一番供述,是绝对不可以对其定罪的。
“孤证不能定案”这一规则可是相当重要。
就好比说,如果负责侦查的机关在经过一番侦查工作之后,都没能收集到那些能够充分证实盗窃行为的其他相关证据,像是盗窃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采用的手段,以及被盗物品的具体情况等这些方面的
物证、
书证,还有
证人所提供的
证言等等,这样就无法形成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
在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的这个阶段,就很有可能会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进而导致案件被撤掉;
要是这个案件已经
被起诉到了法院,那么法院也有很大概率会作出
证据不足、所指控的
犯罪不能够成立的
无罪判决。
不过,如果后续负责侦查的机关又补充了相应的证据,并且达到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标准,那么这个案件依旧是可以继续进行追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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