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汽车被
申请保全之后,若想解除相应的
抵押登记,首先务必等待
保全措施解除。
导致这种情况的因素可能有多种,如申请人未能在法定时间段内对该汽车所有权
提出诉讼或
申请仲裁,亦或是案件已进入审结阶段且您最终获得了
胜诉。
倘若您能够提供适当的
担保,例如现金、保函等,经过法院严格审核并获准通过,便可顺利解除保全措施。
接下来,请携带由法院开具的解除保全
裁定书及相关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车辆登记证书等资料,前往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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