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服刑。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调查的过程当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对
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而所谓的“坐牢”通常是指被判处
有期徒刑及以上
刑罚并在监狱内服刑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临时性的
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但这并不代表所有
被拘留的人都必然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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