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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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该操作可行。定金主要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且并未正式签署销售房契合同时。若购买方已与房产商签订预购协定书,并交纳购房定金,此类预订性质的合同主要作为担保签订正式合同之用,属于购买房产过程中的初级阶段。而合同更名实质上是解除原有合同,随后再重新签署新的合同,因此,办理更名手续相对较为简便。

在签署购房定金合同时,若仅有夫妻中的一方签名,而另一方表示认可并同意该合同时,那么这份定金合同将依法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在实际购买商品住房的过程中,开发商通常会向当事人提出要求,需提供有关其婚姻状况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是针对已婚人士而言,无论是在签订定金合同阶段,抑或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环节,通常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出席,但在合同上,只需要其中一位配偶进行签字即可。

确实,定金的支付对象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且未正式签署销售房屋的合同。倘若购房者已经与房产开发商达成预购协定,并且缴纳了相应的购房定金,那么这类性质的预订合约实际上仅仅是为了保障最终签署正式合同这一关键环节。鉴于此,这种预订性质的合同仅代表购房过程中的初期阶段,而合同更名则可看作是解除原先的合同后,重新订立新的合同,因此其更名手续相较而言较为简便易行。

购买房屋支付定金后,若解除认购协议并更换买方姓名,需重新签订预购协议及购房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内容需与要约一致,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变更均属实质性变动。

完全可行,订金实际上只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而已,况且尚未签署正式销售住宅合同。若定购人已同地产开发商签署了预购协议,同时已经支付了购房订金,那么这份预订性质的合同仅是为了保障未来能顺利签署正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