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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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破产清算后,对于未偿还债务,我们首先要审查清算方案是否合法执行。如果发现有漏洞,就需要及时修正。 对于无担保普通债务,在清算完后,债权人一般不能再通过破产程序求偿。但是,如果发现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等问题,债权人可以向股东索赔。 此外,如果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存在恶意转移资产等行为,这些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追回的财产将用于偿债。

公司破产清算时,资产将被评估并处理,其所得将按法定顺序用于清偿债务。如果清算后还有剩余,这些钱可以用来偿还贷款、破产费用、职工薪资、社保及补偿金等。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会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债务能够得到有序履行。

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如果债务无法完全偿还,需要对信托财产进行审视。如果信托资产与破产公司的运营无关,并且是合规的,通常不会将其纳入清算范围。但是,如果信托是违法设立的,或者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它可能会被撤销或判定为无效,其财产将用于偿债。

公司破产后,未清偿的债权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在处理这些债权时,我们需要特别小心。 首先,我们要严格审查破产分配方案和程序,看看它们是否合规。如果发现有遗漏或错误,一定要及时重新审视和调整。 其次,我们还要研究一下这个公司有没有其他潜在的财产可以用来偿债。如果有的话,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用这些财产来偿付未清偿的债务。 总之,处理破产后的未清偿债权需要我们多方面考量和行动。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当企业破产清算完成后,若负债仍大于资产,也就是资不抵债,这是常有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破产法和相关法律程序,债务会按照特定顺序和比例来清偿。 一般来说,破产清算的钱要先用来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还员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还有税款等等。如果还有剩余,再按照普通债权的比例分给各个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