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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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破产时,股东责任的判定往往较为复杂。通常情况下,已经全额缴纳出资且没有不当行为的股东,只需承担其认缴出资额度的债务。然而,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或者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等导致债权人遭受损失,那么他们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公司破产后,法定代表人不愿负责债务,可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可通过和解协议免除债务人部分还款。破产财产偿还顺序为:首先支付法律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破产责任人的人身保障费用;接着,社会保障基金和法定补偿;最后,一般债权。如达成和解协议,债务人自此无需再履行还款义务。

1、处置一般存货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2、注销清算后销售货物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3、销售应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4、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