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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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真的有困难,找人借了钱,然后对方给你开个欠条,那这个欠条其实也是一种书证。这条法律说了,如果你想要用这个欠条当证据,你得先验证它是真正属实的,不能随便乱拿来当下手。然后,如果这个欠条足够真实,真的能证明当时借钱的事,这样的话,到时候打官司,我们就可以拿这个欠条做主要的证据。可是,光看这个欠条,有时候还是不够的,因为它可能不能完全说明整个借钱的过程。

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呀,要是你手头持有的那个欠条上面标明的你应该得的那部分权益受到了损害,而且过了整整三年你还没去人民法院告人家的话,那这个法就说了人民法院可能就不会再保护你的权利。不过,诉讼时效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权利受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已经过头二十年了,那除非是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一般也就不保护了。

这时候你也别急,还可以试试看提供复印的欠条、拍的照片、经过公正的印有欠条文字的文件之类的东西,只要它们能证明欠条上面写的内容是真的就行。不过,这些东西可能还是需要别的方法来证明它们是真的,比如说找个证人来作证,或者请专业人士来做鉴定什么的。

别急,法律里面规定,除了欠条这种直接的证据外,还有其他的证据类型。比如呀,当事人的说法(也就是认罪悔过的说辞)、书面文件、具体实物、形象生动、能听能看的资料、电脑上的记录、见证人的亲口说词、那些专业人士给出的鉴定建议等等,甚至还包括现场取证的情况记录。所以就算你当时没打欠条,但是你找到一些人帮你作证,他们愿意出来给你说话,那这个也是非常有用的证据。

当然算。只要它是真实靠谱的就行了。你知道,在法庭上,我们都要把证据拿来一个个检查核对,看看它们是不是真的,能不能用来证明事情的真相。所以如果欠条被法院仔细地查过,确定它是真的并且没有问题的话,那它就能成为我们判断事实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