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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撤销诉讼权可以用什么办法

时间:2026.01.16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99人
律师解析:
1.撤销诉讼权多用于债权人撤销权等情况。
2.行使该权利,要先收集可撤销事由的证据,像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且相对人知情的材料。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交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撤销诉求及事实理由。
4.法院受理后参加庭审,围绕撤销权要件举证、质证、辩论。
5.胜诉则撤销相关行为,败诉可在规定时间上诉。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李是债务人。小李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了小胡,这一行为损害了小朱的债权。小朱得知后,决定行使撤销权。小朱收集了小李无偿转让房产行为的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请求撤销小李的转让行为。法院受理此案后,安排了庭审。庭审中,小李认为转让房产是自己的自由,不影响小朱债权。双方围绕撤销权是否成立展开激烈辩论。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债权人,在发现小李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其债权的情况下,有权行使撤销权。其按法律规定收集证据、提交起诉状的行为符合法律程序。
2、在庭审中,小朱需围绕撤销权成立的要件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证明小李的行为对自身权益造成了损害。若小朱能充分证明,法院会判决撤销小李的转让行为;若不能证明,小朱败诉,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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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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