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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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买方有权退房的情况包括:开发商延迟交付物业超过预定期限;缺少有效文件或合同无效;私自变更设计;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贷款问题;实测面积误差超3%;房屋品质不达标;卖方未通知就设定抵押或预售许可证欺诈;隐瞒棚户区补偿事实;设计图与实际不符或尺寸偏差超标;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购房。

购房合同解除的特殊条件包括:开发商延迟交付超期、无有效证书或批复、擅自改设计方案、无所有权证明、贷款未获、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问题、销售方私自抵押或欺诈、布局严重不符设计图、因不可抗力影响购房目标。这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购房合约。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购房时,合约标明的建筑高度包含楼板厚度。若实际层高低于标明,如2.85米而非3米,可能属正常范围。若误差较大,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协议争取赔偿,金额需协商。开发商未履行合同中关于楼层高度承诺时,买家有权退房并索赔利息或违约金。若不退房,开发商需支付赔偿,具体数额通过协商决定。注意,无法强制恢复约定高度,只能寻求经济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基于三个法定条件:一是签约主体需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表达意见需真实,如实反映内心预期;三是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不侵犯公共利益,以维护交易公平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