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为何刚离婚去办理房贷会被拒绝

为何刚离婚去办理房贷会被拒绝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51人
律师解析:
刚刚从婚姻的束缚中走出来想要办理按揭购房业务却遭到拒绝?可以尝试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首先,请你尽可能地提升首付款的数额。
在与各大银行进行商洽和申请房贷产品过程中,我们通常需要提供至少30%的首付款凭据以供审核。
其次,购买总价相对较低的房产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同时,为了迎合银行方面的需求,我们还可以考虑采取举措来降低自身的负债比率,以此来减轻银行方面的部分担忧。
此外,增加收入水平从而提高还款能力同样不容忽视。
对于银行而言,他们对于申请人的收入状况有着严格的要求标准,因此,收入水平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到借款人是否能够按照约定如期归还贷款
最后,还可以尝试寻找适合的人士作为贷款担保人
这不仅有助于你获得贷款审批的机会,而且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这无疑会使得你在与银行的接触中更具竞争力,从而提高贷款成功的几率。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