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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不退押金,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377人
律师解析:
关于租房押金不予退还之事,在租户身陷困境之时,不妨寻求中介机构协助协商解决。
若经协商未果,租户可着手搜集相关证据,进而向当地的法律部门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需着重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租房合同乃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锐利武器。
为了避免因押金问题引发纷争,大部分的租房合同中通常会明确列明有关押金的相关条款。
2.每次支付租金时所获取的原件以及收据(诸如物业费、水电费等)能够作为租户无拖欠租金之实证,有助于顺利讨回押金。
3.整理并列出涉及房屋内所有家具及电器的详细情况清单,并以拍照留存的方式保全租赁期间住房的原始面貌,从而佐证租户并未对房主的财产造成任何损害,更好地索回押金。
4.与各中介机构之间的通话记录须进行录音以便储存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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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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