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陈洋丽律师,天驰君泰杭州分所律师,2015年加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在民商事诉讼纠纷、公司并购与重组、公司法律顾问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的专业领域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其他民商事纠纷。执业期间,曾为多家建设集团公司、房产公司、政府金**司等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丹东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水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为济宁某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安徽某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与吉利旗下投资公司合作设立基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浙江某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实业有限公司合作运营科创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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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认定无效协定源于主体资格与内容合规两方面。首先,若协议签署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在限制/无法定代理人同意下签订,协定无效。其次,任何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或侵害公共利益的协议也将被判定无效,无论其条款如何。

未经主管人民政府批准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在提起诉讼前无效;无土地使用权证时合同可能无效。但如转让方持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经许可转让,此类合同则具备效力。具体依据《最高法解释》第九、十一条。

婚内财产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可能无效:将财产全权归属子女但实际控制权仍在父母,这类未实现的赠与不具备法律效力;虽规定不动产共有,但未完成产权变更可能导致赠与可撤销,需最终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才具法律效力;“提出离婚者寸产无分”条款可能侵犯离婚自由权,通常被判无效。

该协议在遭遇特定条件下丧失法律效力:一方通过欺诈或威胁损害国家利益;双方故意串谋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方损失;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这些行为将导致协议的无效性。

无效婚姻因欠缺必要条件和法律效力,指因重婚、近亲结婚或当事人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任何一方或相关利益方(如直系亲属、基层自治组织等)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其效力。利益方包括:重婚案中,原告通常为主告直系亲属及基层组织;未达婚龄者及其直系亲属;涉及禁止结婚亲属关系时,原告为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