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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公检法机关遇到符合逮捕条件且有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决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三)一旦决定监视居住,要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公检法机关应与公安机关做好交接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5-07-09 07: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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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检法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几种情形可监视居住: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或办理需要,监视居住更适宜;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监视居住。
2.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提不出保证人、不交纳保证金的,也能监视居住。
3.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5-07-09 05:5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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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公检法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且有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监视居住,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或缴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出现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监视居住更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等情形时,公检法机关可决定监视居住。另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同样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为公安机关。在实际法律场景中,这些规定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涉及监视居住等刑事法律方面的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09 04:1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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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且存在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监视居住,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与灵活性。这些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采取此措施更适宜,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等。此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且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1.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检法机关应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适用的准确性。
2.公安机关在执行监视居住时,要规范执行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防止监视居住措施被滥用。
2025-07-09 04:0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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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检法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且存在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这些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五种情况。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灵活性,充分考虑到特殊人群的实际状况。
(2)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既不能提出保证人,又不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能够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这为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情况提供了可行的办法。
(3)监视居住明确由公安机关执行,确保该措施在实施过程中有专门的力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提醒: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应清楚不同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若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7-09 02:47: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