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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户主有吗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45人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在交易流程中,一般来说,购房合同通常要求准备至少三份或以上的副本,以便于各方保留使用,确保合法有效性。
其中,主体部分开发商会储备一份,用以自留存档;
另外,购买方与开发商之间订立的书面购房协议也被称为“购房合同”,这是具有规范合法效力的重要文件。购买方所签署的每份购房合同均应自行保存,以便将来查阅参考。而对于通过抵押贷款方式买房的买家而言,其需要签署的合同数量可能在四至六份不等,其中包括一份需交由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另一份则提交给相关银行进行备案,此外还需预留一份供自身保管,以及一份留给开发商作为备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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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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