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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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可通过市场监管局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并接受调查调解。如签订仲裁协议,可申请仲裁或司法诉讼。对于有欺骗行为的经营者,需全额赔偿消费者款项,并按价款三倍补偿实际损失,不足五百元则补足。此规定旨在严惩不法商家,保障消费者权益。

在特定条件下,购房者具有法定权力终止购房合约、收回原有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此外还可要求赔偿因对方违约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甚至有权请求获得不超过购房总价两倍的损害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在此过程中查实开发商确实存在合同欺诈行为,那么购买方可依法向对象方寻求相关赔偿。另外,假若买卖双方已经完成购房协议签署并包含定金条款在内,那么相应的赔偿金额则需按照双倍总额进行折算。

依据法律法规,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指权利人申请保护民事权益的法定周期。特殊情况下遵循法律规定,但逾期超过二十年,法院将不予保护。权利人应及时维权,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面对商家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法律,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承担修理、重制、替换、退货、补充商品数量、退还费用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商家欺骗导致经济损失,消费者还可诉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售楼人员欺诈时,购房者可依法向法院申诉,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返还已付房款。第三方传递虚假信息,诱使买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购房协议,被欺诈方知悉或意识到欺瞒时,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销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