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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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房地产纠纷的相关事宜,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和解或调解方式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若当事人无意愿进行和解、调解,或者在和解、调解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依据先前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为解决合同纠纷,可采取五策略:一是协商,强调各方理解与合作,通过事实和观点交流达成和解;二是调解,自愿接受第三方中立调解,促进双方妥协达成协议;三是仲裁,依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协议,由独立第三方公正裁决;四是诉讼,作为最后手段,法院依据法律审理并解决争议。每种方式都注重公平、理解和合法程序。

在处理纷争时,当事人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化解矛盾,如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若对调解结果仍感不满,则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倘若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也可据此申请仲裁程序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