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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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房屋质量纠纷可采取多种方法,例如通过协商解决、寻求调解或仲裁以及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等途径。在当事人之间无法通过协商与调解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便需要交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或者提交至法院接受相应的判决处理。

1.当购房者面临房产质量问题之际,他们可以依据先前签订的购房合同,遵循相关条款规定,对于在建筑物中显现出的各种质量缺陷,具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以及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2.如果购屋者发现他们购置的房屋主要结构存在质量缺陷且无法成功完成所有权转移或是在交付并已开始使用之后,经过专业检测得出结论证实的确存在主要结构质量缺陷,那么他们将拥有撤回购买决定的合法权益。

购房者在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时,有权向开发商索赔逾期交付期间的损失和因质量问题退房的经济损失。作为消费者,应积极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修复。若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达标,购房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索赔相应损失。

其优先顺序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关键原则:首先,若两家合同皆未正式生效且尚未开始履行,那么,我们应坚决维护签订合同在先者的利益。具体说,如出现这种情况,则应让那位签订合同时间最早的买家享有获取该物业的优先权利。

房地产权益纷争属民事法律范畴,原告需制备诉状并向案发地司法机关提出民事申诉,提供副本供处理。司法机关收状后审阅核查,符合条件者七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不符合条件者亦七日内驳回。原告可向上级司法机构上诉,主张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