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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预售鉴证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37人
律师解析:
涉及房屋买卖之合意公证手续办理步骤如下:
(一)买卖双方向公证机关共同递交公证申请文件。
其中,卖方需出示以下资料原件:身份证明、护照、军官证、户籍登记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婚姻状况证明等;而买方亦须提供相应的个人信息资料,如身份证件、护照、军官证及户籍登记簿等。若有一方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可由代理人代理,但前提条件是须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若交易房产为多名共有者所拥有,卖方应为全体共有人(及其配偶),并需全员出席。
(二)公证人员依据当事人所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进行严格审核。
(三)公证人员在收到申请后,会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四)公证人员在受理申请后,将首先着重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协议。
(五)公证人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买卖合同的内容,依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分别与买卖双方进行深入交谈,并制作详细的谈话记录。
(六)公证人员对交易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七)公证人员最终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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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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