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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遇上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92人
律师解析:
首先,最为自然而然的途径便是建立买卖双方之间的友好协商以达成共识。协商方案被广泛认为是化解买房合同纠纷最普遍、也是最具实效性的方法之一;其次,我们也需要考虑到寻求中介方对于此事进行公正、合理的处理。随着当今时代的发展,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房产已经逐渐成为了广大消费者的首选方式之一。作为一种保障措施,许多具备相关资质认证的房屋中介机构都会积极地为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提供担保服务。因此,当遇到买房合同纠纷时,我们不妨首先寻求中介方的协助,让他们介入调解与解决问题,然后根据预先设定好的协议,由中介机构按照法律程序追究涉及事件的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再来,我们可以向上级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特别是在您发现房屋销售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擅自销售房屋,或者是住宅的建筑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等情况下,向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最后,如果在买房合同纠纷中,您发现卖方涉嫌伪造房地产权证或者实施其他欺诈行为,那么您完全有权利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并将案件交由他们依法处理。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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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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