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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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和违约责任不能抵扣。物业管理和房屋销售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涉及两个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角度来看,“延期交房违约金”和“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销或替代。

关于未交付房屋物业费计算,分为两种情况:若开发商未如期交付且未通知入住,业主无需承担物业费;若开发商已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则从接到通知并开启相关手续之日起,物业费开始征收。即使因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未领取钥匙,物业费仍会如期计算收取。因此,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了解物业费计算规则,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针对物业费拖欠八年仅需补交两年费用的问题,我们解释相关政策。物业公司应先与业主协商,协商无果再由法院根据合同裁定。物业费拖欠两年内需补交,但因连续性特点,物业公司实际告知拖欠并催收,诉讼时效可延长。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短期诉讼时效为一年,特殊诉讼时效如环境污染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延期交付物业费用,违约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赔偿实际损失。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高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请求减损。双方应依约履行,确保权益。

延期交付物业费用,违约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赔偿实际损失。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高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请求减损。双方应依约履行,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