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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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如何修改或重新签署新房的属性,将其定义为安置房,或者原本由开发商推出的预售房等其他类型的房产,我们可以提供相关建议和操作方法。 2、依据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安置房以及由开发商发售的预售房在转让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

开发商有权调整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条件,但须在事前征得购房者的意。双方需在对变更事项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之后,才能进行相关操作。若有必要更改合同条款,可直接在原始合同上进行修正,亦或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在重新制定合同时,原始合同的全部内容均保持不变,仅需将需变更部分加以修订后,纳入新合同中即可。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尽管开发商享有一定的修改权,然而仍需尊重购房者的意愿,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条款进行单方面更改。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在合同签署后进行修订,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即可对已签订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正。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开发商是具有对合同进行变更的权利,然而这需要经过购房者的协商一致才能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签署之后,若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则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然而,如果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明确同意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

建议采取诉讼解决开发商不遵守合同条款问题。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开发商无权单方面更改。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尽责履行。若开发商欲变更合同,需征得购房者同意。保护双方权益,维护合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