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解散精选解答 > 劳动仲裁分公司注销了可以找总公司吗

劳动仲裁分公司注销了可以找总公司吗

时间:2024.09.18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解散 阅读:1218人
律师解析:
若分公司已被撤销,可向母公司提起诉讼;
若无母公司或母公司明确表示将缺席诉讼,则诉讼程序将自动终止。
分公司是指在经营业务、资金调配、人员管理等诸多方面均受到母公司直接管辖,但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作为母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层面上缺乏独立性,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仅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无法拥有自身的名称、章程,也无法拥有独立的财产,其所产生的债务需由母公司的资产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