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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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支付了十万元垫款如何处理解决工程垫付款项的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首先,承包商有权催促发包方尽可能在合理期限内在指定日期前支付特定款项;其次,如果发包方未能遵守上述规定并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以与发包方进行协商,以达成将该工程折价的共识,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工程进行合法拍卖。在此过程中,发包方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否则承包商有权再次催促其尽快支付。

在面临开发企业跑路且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困境时,房主应遵循以下操作流程:首先,携带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限证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其次,务必确保开发企业已完成初始登记环节,成功领取了房屋的大产权证书。若开发企业尚未取得上述证件,则必须妥善保管购房合同等相关凭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若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购房者可通过发送催告通知要求其履约并赔偿损失。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仍未交房且无正当理由,购房者有权解约,要求退回全部购房款及利息,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关于开发商失踪且尚未颁发房产证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如下:业主应携带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其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启动房产证的申请程序,但需确保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并成功取得房屋的大产权证。若开发商尚未获取该大产权证,而此时开发商又已消失无踪,那么业主便需妥善保存购房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据,以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面临开发商跑路或项目烂尾风险,应迅速联合其他业主,形成维权合力。主动寻求开发商并要求合理赔偿,同时考虑给予短期宽限期,以观其资金筹集与工程进展。如无改善,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