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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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购房,家长可列为房产所有者,但监护人不得擅自出售。房产证所有者须为监护人以确保子女入学。父母为首选监护人,次选包括祖父母、兄弟姐妹等,需经单位和居委会同意。争议时由单位或居委会选定,不服可诉讼,由法院裁决。

子女名下的房产,属其私人财产,父母离异时不得分配或争夺。即使离婚取得子女监护权的一方,也只能代管,不能随意处置。法律要求房屋买卖须办理登记,只有完成登记,产权人才拥有法定权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虽无法直接交易,但父母应履行管理和看护职责。

在购房活动中,子女名字可列入购房合同。子女自出生起即享有姓名权和民事权利,故此举合法。但未成年子女无法独立签订合同或进行法律行为,故在办理产权变更时,需由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代为处理。

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产证上添署其姓名。根据相关法规,即使婴儿也具备购房的民事权利,可将产权人落至子女名下。 但未成年子女缺乏完整民事行为能力,办理相关手续时需由法定监护人代理,如父母。监护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等资料。

购房时,可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但签订购房协议和产权转移手续需由法定监护人代办。根据法律,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有权进行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