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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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付房产的违约天数,就是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实际交房日期之间的天数,一般按照公历来算。要是合同里有其他规定的期限,那就按照那个来算。要注意,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况导致延期的,在算违约天数的时候,得把这些情况合理地去掉。

违约天数应该从约定的交房次日开始计算,一直到实际交付的那一天结束。在计算违约期时,我们需要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交房条件和通知方式的具体规定。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导致延期交房,那么根据合同或相关法规,应该扣除相应的天数。因此,要精确确定违约天数,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和事实。

须严格依据双方在合同中所达成的具体约定来实施。若是房屋买卖协议中清晰地列出了关于房屋交付使用的具体期限,便应遵照该项条款行事;若此部分未曾加以详述,或表述不够明晰,那么便需要通过友好协商来寻求解决方案,或者参考行业内的交易惯例来进行判断与决策。

房地产合同通常规定逾期交付物业的违约期限,以正式使用日期为准。无明确约定时,可通过协商或商业惯例确定。业主可发送书面催告,3个月后未回应,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商品房逾期交房,一般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1、违约金。2、已付房款利息。一般约定的违约金的标准是按已经支付房产的一定比例来按天数计算的,这一比例一般是每日万分之几的标准。已付款利息,一般是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天数计算的。